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中國民用航空湖北安全監督管理局:
《關于推動“武鄂黃黃”共建凈空保護體系的建議》(第20240677號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將會辦意見回復如下:
一、工作落實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我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交通副市長為聯席會議主召集人,市政府辦公室分管負責人、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人為聯席會議召集人,30家成員單位分管負責人為聯席會議成員的凈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鄂州花湖機場凈空保護工作黃石聯席會議制度,明確了相關單位的職責和分工,確保凈空保護工作落實到位。
(二)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組織召開全體成員例會2次,不定期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協調解決花湖機場凈空保護具體事宜,發改、資規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加強了對鄂州花湖機場凈空保護范圍內的超高建筑物和設施項目規劃、立項的審批,公安部門組織開展無人機反制培訓演練,氣象部門汲取2023年4月21日一起違規升空氣球飄入機場影響機場運行事件的教訓,對升放氣球活動實施了嚴格的行政審批管理,住建、城管委加強機場凈空保護區內城市規劃區內違法建(構)筑物的查處工作。市東楚投資集團投資8000萬元建設航空障礙燈。電信、移動、聯通、鐵塔等公司積極配合機場凈空工作。
(三)加大宣傳力度,筑牢安全防線。充分利用黃石發布、大冶發布等微信公眾號和新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鄂州花湖機場凈空保護工作,各鄉鎮、街道、社區加大對轄區空飄安全巡查力度,進一步提高居民對機場凈空環境安全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在重點區域設置警示牌和或宣傳標語,強化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群、多發時段”凈空異常行為的管控。
二、下一步計劃
(一)完善工作推進機制。目前,鄂州市人大正在積極推進武鄂黃黃四地共同制定出臺凈空保護相關法規規章,我市將積極配合推進區域協同立法工作,共同推進凈空保護相關法規規章的制定出臺,規范花湖機場凈空及電磁環境管理,實現管理標準統一化。
(二)細化責任分工落實。認真研究并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湖北省民用機場凈空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把準法規依據,理清方法路徑,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