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2019年第713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24年度黃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印發,并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錄》明確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認真落實責任,把握時間要求,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核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做好資料收集整理歸檔工作,在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時,報告履行相關決策程序的情況。
二、在后續工作中,確需結合實際對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進行調整的,承辦單位要深入研究論證、充分闡明理據,提出具體意見報市政府審定。
三、市司法局要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全周期管理和流程指導。
附件:2024年度黃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14日
附件
2024年度黃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
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