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單位 |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 | 2026-03-30 09:4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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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讀類型 | 部門解讀 | 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近日,市政府印發《黃石市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2026-2028年)》(以下簡稱《若干政策》),現就《若干政策》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 年)》、《湖北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等文件精神,持續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全面提升我市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助推新質生產力發展,結合國家、省有關知識產權工作要求與我市工作實際,對《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加快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黃政發〔2022〕24號)(以下簡稱“原政策”)進行優化調整,特制定《若干政策》。
二、出臺過程
2025年10月,市市場監管局組織專班著手起草《若干政策》,書面征求各縣(市、區)、市直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及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等意見建議,同時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經專家論證和公平競爭審查后,提請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查,最終形成《若干政策(送審稿)》報市政府審議。經市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印發《若干政策》。
三、政策內容
《若干政策》主要涵蓋深化知識產權強市建設、激發知識產權創造活力、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提升知識產權保護質效、優化知識產權管理服務五個方面內容,包含推進知識產權示范創建、激勵高價值專利創造、推動區域品牌建設等15條政策。
四、新舊政策比對
《若干政策》保留了原政策中的25項政策,新增了15項政策,取消了9項政策,調減了3項政策,具體如下:
第一條推進知識產權示范創建方面。保留原政策國家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園區及示范高校、企業獎勵政策,新增強縣建設示范縣(市、區)、服務業高質量集聚發展示范區、示范科研機構獎勵政策,取消相關國家、省級試點優勢項目及配套獎勵政策。
第二條激勵高價值專利創造方面。保留中國專利獎及省高價值專利大賽獎勵、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項目、國家標準貫標補貼政策,新增國際標準貫標補貼政策,適當調減了市本級湖北專利獎配套獎勵標準。
第三條推動區域品牌建設方面。保留地理標志保護產品、地理標志商標、省優勢商標及“我喜愛的湖北品牌”電視大賽獎勵政策,新增區域品牌培育工程項目、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示范區、中歐地理標志產品互認互保名單、國家“千企百城”商標品牌價值提升行動獎勵政策,取消省地理標志大會暨地理標志展示品鑒活動配套獎勵政策。
第四條鼓勵開展數據知識產權登記方面。新增數據知識產權登記獎勵政策。
第五條加強知識產權金融生態建設方面。保留知識產權證券化、保險補貼政策,調減質押融資貼息補貼政策。
第六條實施專利轉化專項計劃方面。保留對企業專利轉讓、許可補助政策及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專利轉讓服務的獎勵,新增專利產品備案獎勵政策,調減對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專利許可服務的獎勵,取消對高校專利轉讓、許可及開放許可的獎勵。
第七條構建知識產權運營工作體系方面。保留知識產權運營中心項目、專利導航項目,新增地理標志運營中心建設項目。
第八條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面。保留省級知識產權(聯合)保護工作站獎勵政策,新增知識產權“融站入所”、海外信息分析和風險預警項目。
第九條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方面。保留國內、過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政策。
第十條推動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方面。保留知識產權糾紛調解補助政策。
第十一條加強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供給方面。新增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高校國家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中心、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獎勵政策。
第十二條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方面。保留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場租補貼政策,新增省級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區獎勵政策及服務機構能力提升項目。 ????
第十三條加強知識產權教育培訓方面。保留專利代理師、知識產權師獎勵政策及省級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項目,調整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補貼標準。
五、注意事項
(一)本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實施過程中,國家和省出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獎補資金實行總額控制,年度內同一主體同一事項符合多項獎補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進行獎補。
六、解讀機關
單位:黃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科室: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科
電話:0714-6225009